楚天金報訊 據新華社電 近日,中國民航局公佈了將於10月30日起實行的《航班正常管理規定》(征求意見稿),對航空公司、機場、空管及其他相關機構保障航班秩序提出具體要求和執行標準。草案剛剛出台,就遭到網友吐槽,其中最受關註的條款是“包括因天氣、突發事件、空中交通管制等非航空公司因素延誤,航空公司應協助旅客安排食宿,費用由旅客自理”。
  網友“蘇珣”說:“作為信息極其不對稱的乘客一方,航空公司怎麼去證明天氣、突發事件、空中交通管制、安檢及旅客等非航空公司原因,僅僅憑航空公司地面服務人員的一句通知?”網友“失之何傷_”說,每次延誤航空公司都可以說是天氣原因,就都不需要負責了。延誤原因由誰說了算,誰來監督?
  網友“與你到老-曉”說:“協助旅客安排酒店,費用旅客自理,可能嗎?希望能提一些保護我們一線員工的意見,怎樣能讓那些行為過激的旅客付出代價,用法律來保護和維護我們。”
  一位民航專家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,草案的確有很多方面需要完善。“什麼是航班延誤,文件沒有定義。老百姓認為航空公司沒有按照計劃時間點起飛就叫延誤。同時,延誤原因有哪些也沒有梳理和界定,這樣不清不楚的規定只會讓航空公司、機場、乘客之間互不相信。”
  此外,草案提出對乘客的經濟補償,將補償標準交給航空公司自行制定,沒有具體規定航空公司很難操作執行,只能依舊延續賠償數額不明確的情況,陷入“大鬧大賠,小鬧小賠”的惡性循環。
  (原標題:天氣導致延誤 乘客食宿費自理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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